为了贯彻落实江汉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江汉区建设局的工作职责和反腐倡廉的实际需要,特制定建设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不断探索预防工作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全面构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提高建设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能力,为我区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形成反腐倡廉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制
为了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经局党委研究,成立建设局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组长:周开平,副组长:吴俊,组员:朱华根、杨青、毛传强、郭莉萍、胡小萍、黄俊杰、梅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单位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建设局所属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 成立相应的预防组织,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三、构建预防职务犯罪体系
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有机结合,才能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
(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在局副科以上干部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以张国华贪污受贿案件为反面教材的“警钟长呜、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
(2)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
(3)2005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积极开展“以案说纪,廉洁自律”的主题教育活动。2006年至2007年,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活动。
(4)加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二)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建设局的工作职能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需要,要着重完善和建立下列制度:
(1)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选拔干部。根据江组[2005]26号文精神,完善科级干部管理。
(2)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本建设系统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集中采购,集中审批等制度,不断完善财务管理运行机制。
(3)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完善工程招标投标及建筑市场管理办法。
(4)加强房屋拆迁队伍管理,制定拆迁队伍选定及管理办法。
(5)实行工程项目代建制和工程项目负责制,制定工程管理的若干规定。
(6)完善工程材料的采购管理办法。
(三)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和监督措施的落实
(1)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党内、党外、工作之内、八小时之外监督体系。
(2)加强对管钱、管物、管人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
(3)充分发挥监督主体的作用,不断加大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财务审计部门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监督、人民 群众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的力度,用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4)落实监督处罚措施,实行一岗双责制,对一些监督不力的干部追究联带责任,下属犯错,分管领导不能免责。完善分管领导责任追究制。
四、几点要求
1、要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把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抓好落实,各单位支部书记、行政负责人要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要联系实际。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特点,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措施,真正把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落到实处。
3、要发动群众。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只有置身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要打通职工畅所欲言、敢于监督的渠道,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于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中。
二OO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