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及目的
利用张国华案件,在全局副科以上干部中开展“警钟长鸣,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区领导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是提高干部职工免疫能力,自觉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这次教育,要使建设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坚持“两个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永 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主要内容、时间安排及方式步骤
在建设系统全体副科以上干部中开展“警钟长鸣,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对照检查、总结提高、建章立制等方式进行。
时间从7月下旬至8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学习动员,提高思想认识阶段
1、局党委拟于7月28日召开以“警钟长鸣,廉洁从政”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对此次活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尔后,各单位拿出专门时间进行学习讨论,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统一思想,调动参与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2、组织学习《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
(二)专题讨论,对照检查阶段
1、观看电教片。组织观看《实施纲要》辅导报告、《警钟》、《王怀忠的两面人生》等警示教育电教片。同时组织学习“武汉市十大党员名星”事迹材料,把警示 教育与示范教育紧密地结合起来。
2、专题辅导。请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宣讲《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3、座谈讨论。结合张国华案例,认真组织讨论,深刻认识张国华等反面典型产生的根源和带来的危害,从中吸取深刻教训。
4、对照检查。在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体副科以上干部要从张国华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检查自己的所思、所想、所行、所为是否符合“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否符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开展“三查三看”活动:即:查有没有不懂法、不守法的现象,看法律意识强不强;查有没有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看履行职责够不够;查有没有办事不透明,程序不到位的现象,看依法行政的意识浓不浓。
(三)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阶段
1、各单位、各支部对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要进行归纳整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对科级以上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
2、活动结束后,每人都要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教育心得体会,要结合个人实际 情况进行对照检查,搞好总结并上报局组宣科。
三、组织领导和基本要求
局党委成立警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此次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组长:周开平;副组长:吴俊、朱华根、杨青;成员:郭丽萍、胡小萍、黄俊杰。组宣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领导,各党支部书记具体负责,要集中精力抓好落实,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2、要紧密联系实际。各单位要把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与贯彻落实《纲要》结合起来,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扩大整改成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要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系统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分析和查找本单位、本部门、本人在反腐倡廉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吸取张国华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和纠正。
3、要处理好工学矛盾。各单位、各科室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安排好工作,做好学习考勤,确保人员到位、时间 保证、内容落实、效果明现。每个人都要珍惜这次学习教育的机会,在思想上要引起重视、在行动上要自觉参与、在灵魂上要受到触动、在工作作风上要有新的改进。